近日,關于“非法入境者來港生子的孩子是否具有香港身份?”的話題被熱議。引起了網友的熱議。
一名26歲內地女子早前以游客身份抵港,未經預約前往急診室分娩。移民局因此對他展開調查。
調查過程中,被告辯稱,她抵港時并不知道自己懷孕,也不記得入境程序。偵查人員其后發現被告抵港前曾在內地進行產前檢查,并取得被告在內地的相關產前檢查記錄作為證據,進而進一步訊問她。被告最終承認自己來港的真實目的是在港生產,并在辦理入境手續時向入境處工作人員謊稱自己沒有懷孕。
被告因涉嫌向入境事務處人員作出有關懷孕的虛假陳述,于3月2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4個月。
入境處回應記者詢問時表示,在“零雙非法”政策下,所有公立及私立醫院均不會接受“雙非法”孕婦的分娩預約。 「單身」孕婦(丈夫為香港居民)可透過特別安排,預約私家醫院接生服務。
入境事務處表示,為遵守相關政策,入境事務處將繼續全面加強對非本地孕婦的入境支持措施。根據相關政策,非本地妊娠晚期(指懷孕28周或以上)孕婦在入境香港時必須向出入境人員出示私立醫院出具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函,否則可能會被拒絕入境。
當入境事務處人員執行這項措施時雙非孕婦,衛生署會安排醫護人員協助,并就孕婦的懷孕及其他身體狀況提供專業評估和建議。此外,入境事務處還將不定期派員在出入境大廳巡邏,通過目視檢查和經驗判斷對入境旅客進行攔截檢查,對可疑旅客進行有針對性的詢問。若任何非香港居民未能遵守一般入境規定,或入境事務處認為其來港目的可疑,入境事務處會拒絕有關人士進入香港。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強調,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向入境事務處人員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違規者將被起訴,一經定罪,可能被處以最高 15 萬美元的罰款和 14 年監禁。
據了解,“雙非”父母赴港生子通道在2013年之后就已關閉。如果“雙非”父母強行來港生子雙非孕婦,孩子能否獲得香港永久居留身份?
據了解,香港不會接受“雙非孕婦”預約分娩服務。如果有人隱瞞懷孕情況強行來港分娩,嬰兒將根據“中國父母在香港出生的嬰兒”獲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根據《入境條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之前或之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享有居留權。
注:若赴港產子夫婦其中一方持有香港工作簽證/學生簽證/單程證且非“雙非公民”,可預約赴港產子生。
內地女“高彩彤”來港預約待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