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國各地正在開展進一步整頓醫療秩序、嚴厲打擊非法醫療行為專項行動。操作中,一些地方就中醫藥監管范圍、內容界定等疑難問題提出請示。為此養生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作出如下批復。批文明確養生館,非醫療機構及其人員不得使用針灸、疤痕灸、泡沫灸、牽引、拉伸、微創中醫技術、中藥洗腸等創傷性、侵入性或高強度的治療手段。 - 業務運營中的醫療設備風險。危險技術方法;藥品不得開處方;不允許宣傳治療效果;不得含有不符合《藥食同源物品清單》和《保健食品可以使用的物品清單》規定的中藥飲片以及《保健食品禁用物品清單》中禁用的中藥材” 是口服給服務接受者的。件。違反規定的,按照《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批復還指出,在中醫藥醫療監管過程中,發現“預防”、“保健”、“養生”、“氣功治療”、“醫學研究”、“疾病研究”、“保健”等內容。 “咨詢”、“理療”等,或者假借中醫理論、術語進行宣傳、培訓、講座、體驗等涉嫌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不屬于本機關管轄的,按照行政處罰法和衛生行政處罰程序的有關規定移送。由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任何機構和個人開展醫療氣功活動,必須遵守原衛生部《醫療氣功管理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