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絕簽字致孕婦死亡:據稱懷孕不到一個月就死于肺炎
■尸檢結果證明,李麗云肚子里的胎兒不是足月,不是臨產,不可能“難產”。 李麗云死于惡化的肺炎。
■呼吸科診斷為“孕36周,重癥肺炎”,婦產科將診斷結果改為“足月妊娠,妊娠期高血壓”——剖腹產的充分理由。
■ 李麗云“既沒有剖腹產適應癥孕婦死亡,也有剖腹產禁忌癥”。 在“招牌”拉鋸戰中,胎兒已經死亡。
■ 媒體大肆報道后,肖志軍淪為“冷血老公”、“全民公敵”。 而徒步入院的李麗云,不到3小時就病危離世,卻鮮有人問起。
4月28日,北京中天司法鑒定中心就“丈夫拒不簽字致孕婦死亡”案舉行司法鑒定聽證會。 這場曾經轟動一時的醫療事件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自2007年法院立案以來,此案一波三折,至今未正式開庭。 在此期間,原審法官被調走,法院應醫方要求提交的醫療事故鑒定申請也被醫聯體退回,原告辯護律師在網上公開了辯護詞。提前。
2007年11月21日,22歲的孕婦李麗云在北京朝陽醫院靖西院區不治身亡。 由于她的“丈夫”肖志軍拒絕在醫院準備執行的剖宮產單上簽字,該事件被媒體命名為“丈夫不簽字,孕婦死亡”。 死案”。各界就醫院“不救”背后的法律困境展開深入討論,手術簽字制度也因此受到質疑。
此案影響之大,去年年底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侵權責任法草案》中就有規定,如果難以取得當事人的同意,因搶救患者等緊急情況,由醫療機構負責救治患者或者其近親屬,經本人同意,可以立即實施適當的醫療措施。 這一規定被認為與“丈夫不簽字、孕婦死亡”事件密切相關。
然而,隨著事件的深入,真相似乎撲朔迷離。 就在各界人士都在討論手術家屬簽字制的合理性時,很快就確認了肖志軍不是李麗云的丈夫,他的“家屬”身份不存在。 被舉報“難產”的李麗云,后來被證實是感冒住院。
那么,李麗云到底是怎么死的呢? 剖腹產有必要嗎? 2008年1月,李麗云的父母將朝陽醫院告上法庭。 解謎的重任落在了法院和司法鑒定機構的肩上。
尸檢:肺炎惡化導致死亡
肖志軍:“我們是來看咳的,不是來生孩子的。” 尸檢發現,李麗云懷孕不到一個月,沒有生育。
事實上,在中天鑒定中心對該案進行鑒定之前,另一司法鑒定機構明正司法鑒定中心已接受法院委托對李麗云進行尸檢。
4月17日,明正法醫中心主任霍家潤接受了南方周末記者的專訪。 一年來,這位法官出身的法醫“閉門謝客”,拒絕了數百家媒體。
尸檢前,北京市衛生局已就此事向媒體發布調查報告,稱經組織專家鑒定,認為“孕婦死亡在所難免”。
雖然一年過去了,但霍家潤說話還是謹小慎微。 他承認,當時他是“被迫”承擔這件事的。
法院委托鑒定的有三項:一是李麗云的死因; 二是李麗云腹中的胎兒是否足月及具體孕周。 三是李麗云腹中有沒有毒。
尸檢鑒定意見的用語極其優雅,看來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例如,對于胎兒是否足月的問題,鑒定意見巧妙地回答:李麗云腹中胎兒的孕周約為36周。 對于孕婦來說,胎齡是一個很少用到的概念。 醫學上多用“妊娠期”。 胎齡36周的胎兒對應孕34周的孕婦。
但不管怎樣,霍家潤向南周記者承認,李麗云懷孕還不到一個月。
這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因為李麗云正是因為被醫生診斷為“足月懷孕”才被要求剖腹產的。 至于媒體報道的“難產論”,更是弄巧成拙。 孕婦不是足月又不是臨產,顯然不可能“難產”。
李麗云的死因是:雙側彌漫性支氣管炎合并妊娠晚期小葉性肺炎,繼而嚴重水腫、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最后死于呼吸循環衰竭。
對于這個專業結論,霍家潤解釋說,這說明李麗云死于呼吸系統疾病。 但對于雙側彌漫性支氣管炎合并小葉性肺炎這種并不嚴重的疾病,如何“繼發”嚴重水腫、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最終死于呼吸衰竭,霍家潤拒絕進一步解釋。 “我們主要是受法院委托出具客觀的尸檢鑒定意見,而不是認定醫院是否有過錯處理。” 霍家潤說道。
即便如此,霍家潤也承認,在明眼人看來,這份鑒定報告已經很能說明問題了。
面對當年媒體的炮轟,失去妻兒的肖志軍曾多次辯解:我們是來看咳嗽的,不是來看孩子的。 然而,幾乎沒有人相信湖南農民的話。
現在,霍家潤承認,尸檢結果其實支持了肖志軍的說法。
“丈夫拒簽致孕婦死亡”的真相和邏輯需要重新梳理。
轉診:“懷孕36周”變成“足月懷孕”
“唯一合理的解釋是,李麗云在孕期被診斷為‘足月妊娠’,患有高血壓病,剖腹產的理由很充分。”
時間再次拉回到2007年11月21日。
據位于北京西郊衙門口的潤澤中西醫診所負責人楊建軍介紹,李麗云在肖志軍的陪同下,于凌晨2點左右來到診所看感冒。下午。
楊建軍見他病情嚴重,開車將他送到不到一公里外的朝陽醫院靖西分院。 . 肖志軍接受律師調查時的證詞也證實了這一描述。
后來證實的一個細節是:李麗云當時是一個人走進朝陽醫院。 在門診大廳掛號后,他先去了呼吸科門診,2點50分,呼吸科醫生楊婷開始記錄他的病情。 診斷為“重癥肺炎,心功能不全,肺栓塞,孕36周”。
第一個見到李麗云的人是朝陽醫院呼吸內科醫師楊婷。 據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所說,李麗云的病情相當嚴重,心率140,呼吸40,血壓130-100。 她不停地咳嗽,咳出的是“黃色膿痰”。 聽診后,她發現雙肺有“水泡音”。 在楊婷看來,這是重癥肺炎的征兆,可能伴有急性左心衰竭。 楊婷認為危在旦夕,李麗云需要立即住院治療。
不過,雖然楊某認為李麗云應該立即住院治療,但并沒有將他轉到心內科或急診醫院,而是轉到了婦產科。 據其解釋,因為那里可以“監控孩子的情況”。
據楊婷介紹,電話交談后,婦產科副主任趙慧榮“非常高興”地同意了。 楊婷說,李麗云在呼吸科足足待了15分鐘,才由內科王姓護士陪同坐在輪椅上的肖志軍來到樓下的產科病房。
后來證實,這個電話是楊婷在李麗云確診后實施的唯一診療措施。
據肖志軍當時接受媒體采訪時所說,當時他和李麗云都不理解醫生的做法。 原因還是他反復說的:我們去醫院是看咳嗽的,不是生的。
據肖志軍介紹,他和李麗云都把這個疑點告訴了醫生,還發生了爭執,但對方堅持要他去婦產科。
法醫稱孕婦身體無法承受剖腹產
根據產科住院病史,李麗云是下午3點40分到達產科,這意味著李麗云在這關鍵的50分鐘內沒有接受任何治療。 此時的李麗云是一名被診斷出患有重癥肺炎和心力衰竭的孕婦。 呼吸檢查時她的血壓是130/100,但醫院的病歷顯示,進入婦產科后,她的血壓突然變成了119/59,這意味著她的病情正在迅速惡化。
轉到婦產科后,趙慧蓉又給李麗云做了檢查。 診斷為“足月妊娠、急性心力衰竭、重癥肺炎”。 所謂足月妊娠是指妊娠38周。 這與呼吸科醫生楊婷為李麗云做出的“懷孕36周”診斷完全不同。
但尸檢結果證明,呼吸科醫生對孕婦的妊娠周期判斷還是比較正確的。
值得一提的是,婦產科副主任趙惠蓉還犯了一個不可想象的錯誤:在給李麗云下“足月妊娠”診斷之前,她就已經發現李麗云懷孕的身高宮底呈“劍出兩橫指”。 “劍突×橫指”是一種特殊的產科標志,是指醫生通過觸診子宮底的高度來判斷孕婦的妊娠周期。 所有的婦產科教科書都顯示,對應“劍突下兩橫指”的孕婦是懷孕36周。 作為婦產科副主任趙慧榮,不可能沒有這個產科常識。
病歷中也存在類似的矛盾。 趙某給李麗云量了血壓:119/59毫米汞柱,舒張壓明顯低于正常值,但確診為“妊娠期高血壓病”。
檢查結果與診斷結果的矛盾,讓醫護人員對李麗云病歷上寫的“足月妊娠”和妊娠高血壓疾病的真實性充滿懷疑。 “任何有資質的婦產科醫生都不可能做出這樣的診斷,”醫護人員說。 “唯一合理的解釋是,李麗云在孕期被診斷為‘足月妊娠’和高血壓病,剖腹產是有充分理由的。”
然而,此前一直對呼吸科醫生持懷疑態度的肖志軍,在看到“足月妊娠”的診斷后,并不相信婦產科醫生。 “足月妊娠”的診斷在產科住院病歷中多次出現。 在產科入院記錄上,甚至寫著李麗云的預產期是11月9日,也就是說,李麗云入院時已經晚了預產期12天。
也正是因為醫院對李麗云“足月妊娠”的診斷,讓不少媒體記者將李麗云定義為“難產”孕婦。
為準備剖宮產,助產士給李麗云插了導尿管,李麗云的反應越來越強烈。 在李麗云的死亡討論記錄中,李麗云入院時的表現被形容為“神志不清狀態”。 這是一個醫學術語,指的是失去知覺并有無數妄想和幻覺的病人。
看到李麗云兇悍的表現后,肖志軍也和醫生發生了沖突。 “我不相信醫生在治病,我只相信醫生在殺人。”
救援:死亡加速器?
胡志強認為,李麗云當時的身體狀況顯然無法忍受剖宮產,連麻醉都過不去; “世界上還沒有孕婦患重病死而胎兒幸存的案例。”
病歷顯示,3時40分轉入婦產科病房后,李麗云獲救,醫生的剖腹產似乎是挽救李麗云生命的唯一辦法。
在決定給李麗云剖腹產的同時,婦產科也在下午4點30分給ICU科發來會診通知,ICU科主任曹志新趕到后發現李麗??云的病情急劇惡化,她的心跳已經達到了“奔騰”(醫學專業)術語,意思是心跳非常快)。
5時30分,李麗云心臟驟停。 6時45分,李麗云的血壓測不出來。 6時50分,自主呼吸消失,瞳孔放大,對光反射消失。 在醫學上,這可以視為死亡。 7時25分,醫院正式宣布李麗云死亡。
現場的患者親眼目睹了醫生搶救李麗云的情景。 他們滿頭大汗,想盡辦法搶救李麗云,卻對李麗云遲來的病痛一無所知。
隨后,曹志新向媒體承認,即使當時給李麗云剖腹產,存活的可能性也不到50%。
曹沒有說這種可能性有多低。 在法醫胡志強看來,這種可能性幾乎為零。
作為一名法醫,胡志強曾有機會對李麗云案進行司法鑒定。 但最終失敗了。 但是,他能夠看到李麗云的病歷。 他認為,以李麗云剛進產科時的身體狀況,根本不應該剖腹產。 因為她既不具備剖腹產的適應證,又具有剖腹產的禁忌癥。
2007年1月,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實用婦產科手術及并發癥處理》指出,孕婦一般情況不佳或有嚴重內外科疾病,不能耐受手術。 必須給予有效治療,直至病情好轉。 考慮剖腹產。 胡志強認為,李麗云當時的身體狀況顯然無法承受剖腹產,連麻醉都過不了。
病歷顯示,在朝陽醫院給李麗云上呼吸機5分鐘后,李麗云的心率和血壓都下降了,又過了5分鐘,李麗云心臟驟停。
根據北京市衛生局的調查通報,專家評審得出結論:“患者就診時病情已經很嚴重,孕婦死亡在所難免。” 一位醫護人員表示,這個結論應該修正為:如果醫生搶救不當,死亡更不可避免。
有專家表示,在孕婦搶救無望的情況下,剖宮產或許能挽救胎兒的生命。 但胡志強對此表示質疑,“在我的印象中,世界上還沒有孕婦患重病死而胎兒幸存的案例。”
事實上,根據病歷,李麗云腹中的胎兒早在5:00就聽不到胎心音,這是胎死腹中的信號。
簽約:一場半小時的拉鋸戰
根據病歷,李麗云腹中的胎兒在失去胎心音前大約過了5分鐘。
據媒體隨后報道,李麗云在產科住院后,醫院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如何讓肖志軍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
據肖志軍在其署名的書面材料中供述,在與醫生發生沖突后,他找到婦產科辦公室,想要退回衣服準備離開,但婦產科醫生趙慧榮遞給他一張5000元的罰單。 《住院通知書》為押金10萬元,并讓他在手術通知書上簽字。
南方周末在住院通知書上發現,上面還寫著“足月懷孕”。
肖志軍立即拒絕:“我老婆懷孕還不到八個月,怎么說是滿月?” 這顯然出乎醫院的意料。 于是開始爭取肖志軍的簽名。
4點55分左右,主治醫生趙慧榮打電話給石景山市衛生局疾控科崔姓工作人員,詢問是否可以給李麗云做手術。 病歷顯示,此時,李麗云腹中的胎兒失去胎心音約5分鐘。
由于朝陽醫院是市級三甲醫院,不歸石景山市衛生局管轄,后者安排石景山市婦幼保健院副院長謝穎親臨現場指導急救,一方面打電話給北京市衛生局婦幼科請示。 科室負責人向正在開會的局領導請示后,局領導答復說,按照醫療機構管理規定,手術必須經過家屬同意。 此時已是5點30分左右。
在此過程中,醫院還撥打了110報警,希望民警對童曉的工作給予幫助。 但肖志軍不為所動。
醫院還讓下班的神經內科主任給肖志軍診斷,看他有沒有精神問題。 最后確認肖志軍沒有精神問題。
在朝陽醫院產科進行人流手術的盧偉紅和何偉彤,在發現拒絕簽字的肖志軍后,也加入了“勸簽”活動。 事發后,正是盧偉紅以“正義網記者”的身份在網上發表了一篇報道,引發了“丈夫拒簽”的軒然大波。
5時30分,李麗云開始出現心臟驟停,這是患者生命垂危的征兆。 參與搶救的醫生開始為她按摩心臟,幫助她恢復心跳。 此時的肖志軍,已經對醫院和醫生徹底失去了信任。 在他看來,醫生們“壓迫”妻子的胃,是為了繼續殺死她肚子里的孩子。 他不知道這孩子之前已經得救了。
真相:難產是“人為制造”的?
據肖志軍接受中央電視臺和南方周末聯合采訪時透露,在大家的勸說下,他寫下了“同意接受手術”,但在后面加了一句“救大人孩子”。 據肖說,醫生看到后就撕掉了。
在醫院的強烈要求下,肖志軍最后寫道:如果不同意剖腹產孩子,后果自負。 朝陽醫院常務副院長趙立強及時向前來采訪的記者展示了這行字。 在記者的報道中,這成了肖志軍的“致命簽名”。
真相:難產是“人為制造”的?
徒步入院的李麗云,在醫生眼皮子底下,不到三個小時就病危,最后不治身亡,卻鮮有人問津。
最終,肖志軍沒能在手術單上簽字,李麗云死在了他的眼前。 事件的參與者盧衛紅憤慨不已,當晚寫了一篇稿子,以《妻子難產丈夫拒簽手術,死了兩個人》為題在網上發表。 此事立即引起轟動。
而跟進采訪的記者也大多將李麗云的病情定義為“難產”。 今天,如果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輸入“李麗云、難產”這兩個關鍵詞,仍然可以找到7600個網頁。
新京報記者趙小璐是為數不多的在稿件中沒有提及李麗云“難產”的記者之一,但她也認為李麗云的剖腹產是必要的,因為醫生告訴她,只有把腹中的孩子取出來肚子大了還能生孩子嗎? 救李麗云是有可能的。 對于肖志軍當時的辯解,“他是半瘋半傻,他的話沒人信。” “丈夫拒簽,孕婦死亡”的報道引起強烈反響,蕭志軍名揚天下,成為“千古罪人”。 據采訪他的記者說,連出租車司機認出他都想揍他兩拳。 “婆婆”李小娥每次見他就砸一個礦泉水瓶。 肖志軍痛哭流涕的場景印在了很多觀眾的腦海里,但很少有人能夠原諒這個因為“無知”而害死自己妻子的農民。
北京市衛生局11月29日向媒體發布調查報告,得出“孕婦死亡在所難免”的結論,從這件事中得到的教訓是:有病就醫及時。
而徒步入院的李麗云卻很少有人質疑,為何她在三個小時內就病危,最終在醫生的眼皮底下死去。
事實上,要等到官方鑒定意見出爐后,才能解開這個謎團。 但縱觀他在朝陽醫院的治療過程,醫生的諸多治療行為卻引起了醫學界的質疑。
據媒體報道,參與搶救李麗云的朝陽醫院ICU科主任曹志新事后認為,以李麗當時的身體狀況,應該立即去急診室。 由此,他認為肖、李兩人一定沒去過大醫院,并指出兩人缺乏就醫經驗。
不過,也有醫學界人士對這一說法提出質疑,因為患者不是醫生,完全有可能因為不了解醫院的規章制度而掛錯號。 問題是醫生應該糾正它。 如果李麗云當時真的需要急救,呼吸科醫生也應該將她轉診到急診科,而不是婦產科。
事實上,南方周末記者走訪了朝陽醫院東區和靖西區,發現兩區在掛號流程上存在重要差異。 在東方醫院,一名醫護人員負責掛號前的預檢,然后對患者進行引導。 掛哪個部門。 但在京西校區從事該崗位的是非醫務人員。 正因為如此,本該去急診科的李麗云,迷迷糊糊地被送到了呼吸科,又迷迷糊糊地轉到了婦產科。
著名“打假醫生”陳小蘭對李麗云從呼吸科調到婦產科深感不解,因為按照醫院“首診負責制”的原則,呼吸科醫生自誰最先診斷出李麗云病重,為什么? 沒有采取有效的治療措施,一個電話就把病人轉到了搶救呼吸衰竭、心力衰竭和重癥肺炎等方面比較業余的婦產科。 在陳女士看來,即使李某懷孕了,合理的做法應該是請婦產科醫生上門咨詢,而不是推給婦產科。
更讓陳小蘭吃驚的是,首診負責制的設計初衷是為了防止醫院科室相互推諉,延誤救治。 然而,婦產科副主任趙慧榮卻毫不猶豫地接受了這位只來看咳嗽卻不見患重癥肺炎的李麗云的高危患者。
陳曉蘭認為,李麗云因為呼吸內科和婦產科的接連失誤,走上了醫院的不歸路。 雖然后期醫院的搶救很辛苦,但無濟于事。
肖志軍:消失的“人民公敵”
他是被創造出來的無知冷血者,還是這場悲劇鬧劇中的理智者?
李麗云死后,她的父母李旭光和李小娥同時將朝陽醫院和肖志軍告上法庭。 “孕婦死亡案丈夫不簽字”被媒體報道后,很多律師都想免費代理這起影響巨大的案件,最終北京律師王良斌勝訴。
王良斌剛接手此案時,曾將肖志軍列為被告。 但深入調查后,他將更多疑點集中到醫院身上。 向朝陽醫院索賠的金額也從1000元增加到120萬元。 “現在看來,當初我們都被誤導了。” 王先生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王良斌曾起訴北京市衛生局。 他認為,后者“不簽字,不手術”的決定違反了相關規定,干擾了醫院和醫生為李麗云診治的自主權。 隨后在新聞發布會上發布的調查報告也缺乏中立性和公正性。 此前,王良斌調查發現,交給媒體的調查通報材料沒有蓋章。 南方周末日前查看北京健康信息網,發現這條通知已經不存在了。
一年多后,王良斌承認自己遠低估了案件的復雜性。 據他說,很多人用各種方式向他施壓,甚至建議他以“健康”為由辭去案件。 他用“痛苦”來形容自己一年多來的感受。
第一次司法鑒定后,原審法官突然調走,繼任的法官提出請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鑒定。 王良斌堅決反對,認為醫聯會的鑒定有偏袒醫院的嫌疑。
2008年11月6日,迫于壓力,王良斌在個人博客上發表了委托書。 這樣一來,他就讓更多的人提前知道了李麗云在他眼中的死亡真相。
當年11月底,朝陽區醫學會以市衛生局組織專家評審為由孕婦死亡,表示不再對李麗云進行醫療事故鑒定。
最終,法院以抽簽方式確定李麗云的死亡過錯鑒定由中天司法鑒定中心負責。
蕭志軍已經很久沒有他的消息了。 成為“公敵”后,湖南郴州的家人將他接回老家,以免在北京出事。 期間,李家人來電,讓他去北京“澄清一下”。 “他知道是讓他來逼他認錯的,但他還是去了,他說不行,對不起李麗云。” 肖家山神父說道。
肖家山還稱,肖志軍去年12月21日離家時口袋里揣著60元錢,至今沒有音訊。 When he was at home, he sighed, didn't think about food and drink, and said many times: He must die in Beijing, and the death of Li Liyun made him feel bad about his conscience.
A laboratory test sheet in Li Liyun's medical record showed that the pregnant woman did not suffer from anemia and other common diseases of pregnant women. A doctor sighed after reading it, which shows that Xiao Zhijun took good care of Li Liyun, and he was still able to survive in such a poor situation. Maintain Li Liyun's normal nutritional level. In fact, the waiter at the restaurant where Xiao and Li worked part-time told reporters that Xiao Zhijun washed Li Liyun's feet almost every night.
In the eyes of the media, Xiao Zhijun became an undisputed fool, a cold-blooded husband who was so irresponsible that he would rather give up his wife and children. People first identified him as a devil, and then tried their best to collect evidence that he was a devil, and explore the reasons behind it. In the end, Xiao Zhijun became an unrealistic megalomaniac, a mentally ill patient with no ability to survive.
Now, a reporter who interviewed the matter admits: insisting not to sign under such circumstances may really show that Xiao Zhijun may have become the sensible person in this tragedy and farce...
(Phoenix Weekly Wang Qian also contributed to this article) Reporter Chai Huiqun from Bei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