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和醫療保健項目因項目發展定位、基礎條件、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環境和投融資環境的差異,采取不同的發展模式和發展戰略。在項目實施層面,養老保健項目往往面臨諸多實際問題。擺在你面前的通常是開發模式的選擇。開發者首先需要回應和回答“應該用什么方法開發建設”、“如何選擇產品類型和架構形式”等問題。
而定位關系到一個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在信息爆炸、養老事業飛速發展的今天,您想實現怎樣的養老服務?一個房地產公司的老板可能會說“高端養老社區”,但似乎全國的老人都在這么說。要知道,根據定位的“雙重定律”,顧客只能給兩個品牌留下心理空間。任何在顧客心目中沒有立足之地的品牌最終都會從現實中消失,而品牌的消失直接意味著組織的消失。你怎么能脫穎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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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健康項目產品定位
1、根據項目的市場消費群體定位
養老健康產業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以人為本,以老年人的需要和訴求為根本導向,圍繞老年人的需求開發產品和服務。因此,由于服務對象的層次化需求,養老健康產業的項目定位和產品結構呈現層次化和差異化。
老年人通常被定義為 60 歲及以上或 65 歲及以上。隨著人均壽命的提高和80歲以上老年人口的不斷增加,老年人口的條件和需求差異也越來越明顯。
因此,我們可以將老年人口分為兩類:低齡老年人口和高齡老年人口。80歲以下的老年人屬于低齡老年人口,8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屬于高齡老年人口。這兩組老年人的需求是不同的,甚至是完全不同的。
(1) 青壯年客戶
相對年輕的老年人更注重休閑、文化、健身、旅游等。這種需求意味著兩個方面:一是娛樂休閑配套設施的重要性,可能形成以年輕人和老年人需求為主的產業;二是對這類老年人組織的重視,要求項目重點開發建設交流和集體活動場所,以及相應活動的組織和服務提供。
(2) 高齡老年顧客
針對老年人的養老服務,分為三類。一是生活上的幫助,比如買菜買菜,去銀行交水電費等,需要別人幫忙;二是生活照料,包括各種日常照料服務;另一個是醫療,甚至臨終關懷。
此外,機構養老和居家養老的服務形式也有所不同。對于養老服務,也暴露出一些政策問題。例如,北京市有400多家養老機構,只有不到10%的養老機構能夠兼顧醫保和社保。
年齡階段是劃分養老服務客戶群體常用的基本依據。但由于老年人身體健康狀況差異巨大,年齡與實際身體健康狀況不對稱,實踐中按年齡段劃分養老服務對象往往與老年人的真實情況不符。比如有的老人雖然年紀大了,但是身體狀況很好,還是需要一些年紀較小的老人享受的服務。
因此,現在經常采用評估老年護理客戶身體健康狀況的方法,然后根據評估結果將老年客戶分為獨立護理客戶、半自理客戶和全護理客戶。
(一)自理老年客戶
有時也稱為活躍型老年群體,這部分老年人身體健康,需要享受充實的晚年生活和豐富多彩的文娛活動和人際交往活動。
(2) 半獨立養老客戶
在日常生活中,他們需要一定的幫助和照顧,但基本還是有生活自理的能力。他們需要的服務是生命輔助服務。
(三)全托養老客戶
這類老年人口由于身體健康,需要生活上的全方位照料,以及特殊的醫療護理,甚至臨終關懷。他們需要的服務主要屬于生活照料和醫療照料。
2、根據項目養老形式定位
(一)居家養老類;(二)機構照料型;(三)社區照料型;(四)旅游養生類
在目前常見的養老項目中,有一類專門建設綜合養老社區的開發模式。該類產品主要包括機構養老產品、社區養老產品和旅游養老產品。
二是在普通社區建設養老團體或老年公寓。這些產品主要是居家養老產品和社區養老產品。居家、社區配套養老項目、專門針對老年人的綜合養老項目,隨著老齡化程度的加深,要研究這幾類項目比例的變化。
3.根據產品用途定位
(一)自住型養老
養老保健產品和服務主要用于滿足老年人的自住和養老需求。
老年人到了一定年齡養生產品,在原來的普通社區生活了幾十年,逐漸希望能找到一個環境干凈優美、氣氛安靜祥和、設施先進便利的社區。,開始幸福的晚年。
這種現象在歐美發達國家尤為普遍。美國首批養老地產項目,如亞利桑那州太陽城,誕生于老年人和即將步入老年的二次購房(包括購買和租賃)浪潮中。
中國大陸有自己的情況。現階段,受傳統觀念、老年人情感因素、福利制度不完善的影響以及高房價的制約,中國大陸老年人的二次置業需求并不強烈。
但隨著年輕人收入的增加,房價與收入的關系逐漸理順養生產品,以及年輕人出于照顧父母和長輩的需要而開始接受社區養老等養老方式,年輕人帶動的老年置業也不會被忽視。
(二)投資租賃
這類養老保健產品和服務主要作為老年人理財和投資的對象而存在。
該產品對應的養老方式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安居樂業”。老年人住房的使用方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老年人購買房產,然后出租,獲得收入作為晚年的生活來源;另一種是“住房反向抵押貸款”,也稱“反向抵押貸款”。是指老年人以財產權抵押,定期領取一定數額的養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老人去世后,銀行或保險公司收回房屋的使用權。這種養老方式被視為完善養老保障機制的重要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