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應付職工薪酬進行審計的方法如下:
1、獲取或編制應付職工薪酬明細表,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與報表數、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檢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3、檢查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等計提和支付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依據是否充分;
4、檢查辭退福利下列項目;
5、檢查非貨幣性福利;
6、檢查以現金與職工結算的股份支付;
7、檢查應付職工薪酬的期后付款情況,并關注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表批準報出日之間,是否有確鑿證據表明需要調整資產負債表日原確認的應付職工薪酬事項;
8、檢查應付職工薪酬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的列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