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須攜帶本人的準考證和身份證準時到規定的候考室報到,逾時15分鐘不得進考場;
2、考生如發現準考證上的姓名有誤,請在正式開考前將修改后的準考證交給主考,由主考按身份證上的姓名核對并簽名確認;
3、如中途無故退場,將作自動放棄考試處理,成績一律記為不合格;
4、自備飲料;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
5、考生須在候考室等候參加考試,在候考期間未經同意不得隨意離開候考室;
6、考試期間,必須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管理人員安排;
7、考試結束時,必須將準考證交給主考,同時記下自己的準考證號;
8、考試結束后,必須立即離開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