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進行代理活動時以自己的名義,進行代理活動的法律效果間接由被代理人所承受的代理制度。
它的構成要符合三個要件:
1、委托人的授權;
2、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進行法律行為;
3、委托人行使介入權和第三人行使選擇權委托人才可能承受代理行為的后果。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925條規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托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