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嘍,大家好!今天要給大家講解的成語是【坐地分贓】;
【坐地分贓】原指盜賊就地瓜分偷盜來的贓物,現多指匪首窩主自己不動手,而坐在家里分取同伙偷盜來的財物,出自明·馮夢龍《醒世恒言》卷三十六:“還有獨自無力,四五個合做伙計,一人出名做官,其余坐地分贓。”這個成語偏正式,在句子中一般作謂語、含貶義;
例如《民國通俗演義》第二十五回中寫到:“附近一帶防軍,望風生懼,沒人敢與接仗,甚且與他勾通,轉好坐地分贓。”它的近義詞有【不義之財】、【坐地分賬】,它的反義詞有【自力更生】,在這里可以注意一下,【坐地分贓】和【不義之財】兩者的區別,兩者都是指用不正當的手法或得的物品,但【坐地分贓】強調這個行為和動作的不正當性,而【不義之財】更強調物品的不正當性,那么我們怎么用坐地分贓造句呢?這些人坐地分贓,各自得了一筆橫財;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關于成語坐地分贓的全部內容,我們下期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