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葡萄酒的保質期一般為10年(也有5年,15年的),但國外的葡萄酒都存了幾十年,很多沒有保質期一說。
我國進口葡萄酒背標上常標以10年或15年的保質期,是因為要滿足國家食品衛生法規的要求,在任何進口食品的標簽上均要標出其保質期,而對于葡萄酒這個比較特別的商品也不例外,而15年是目前國家規定的最長的保質期。
葡萄酒的保質期,是個不確切的概念。不是就在保質期內,質量沒問題,過了保質期,質量就有問題,不能喝了。
事實上,過了保質期的葡萄酒照樣能喝。外國人的葡萄酒商標上,不標明保質期,沒有保質期的概念。按國人的理解,在保質期以內的葡萄酒,應該是澄清的,不得渾濁,不得有沉淀,口感效果也應該是最好的。超過保質期的葡萄酒,可能出現渾濁沉淀,口感質量下降,但仍可以飲用。
多年陳釀的紅葡萄酒,如用赤霞珠、品麗珠葡萄釀造的干紅葡萄酒,經過兩年全新橡木桶貯藏,口味很硬,又苦又澀,必須經過10年左右或10年以上的瓶儲,口味才能變得柔軟。
葡萄酒歷史:
古代的波斯是古文明發源地之一。多數歷史學家都認為波斯可能是世界上最早釀造葡萄酒的國家。
隨著古代的戰爭和商業活動,葡萄酒釀造的方法傳遍了以色列、敘利亞、小亞細亞阿拉伯國家。由于阿拉伯國家信奉伊斯蘭教,而伊斯蘭教提倡禁酒律,因而阿拉伯國家的釀酒行業日漸衰萎,幾乎被禁絕了。后來葡萄酒釀造的方法從波斯、埃及傳到希臘、羅馬、高盧(即法國)。然后,葡萄酒的釀造技術和消費習慣由希臘、意大利和法國傳到歐洲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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