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刑法關于罰金刑的數額,采取了三種立法模式:倍比罰金刑、限額罰金刑、無限額罰金制。
2、刑法雖然對其最高數額一般沒有限制,但對其最低數額則有所限制,原則上不能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犯罪是最低數額不少于500元。
3、數個罰金刑的數額計算問題:對于數罪分別被判處數個罰金刑的,應把數個罰金罰數額總和相加,收取總額。如果被判處數個罰金刑及沒收財產的,合并執行。如果是數個罰金刑及沒收全部財產的,只執行沒收全部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